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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11-02 10:32:40 作者: 点击:

校内各单位

      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15)精神,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重点与资助重点

      )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项目类别

        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自主申报,各单位应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2019年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的原则,专项项目直接进行网络填报,帐号统一发放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由各单位自行分配。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将评审通过的项目系统审核上报,教育厅即备案立项、列入计划。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810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

   (三)各单位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四)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五)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9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六)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七)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截至111918。届时网络自动关闭。

   (二)纸质申请书。专项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项目负责人提交后不用等待审核即可打印非正式版上交)并附件材料一式7份,交各单位科研秘书,各单位统一于20181120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325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 项目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结题的最终依据。

2.专项项目核心期刊1篇,总数不少于2篇,研究报告1份。

3.完成年限:202010月以后

4.经费预算:管理费5%;鉴定验收费必须为“0

5. 系统填报、登录问题等联系电话: 87669498(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鉴于时间紧迫,请项目负责人及各有关单位严格遵守上述时间安排,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高 媛     话:81530055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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