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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9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12-07 14:17:22 作者: 点击:

各院(系)、各部门:

为做好2019年校内综合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9年度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精神和《半岛最新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求,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预算原则,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切实做实项目库,规范项目设置,严格项目立项,加强预算评审;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预算编制要求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结合2019年工作计划和本部门实际工作,科学合理地编制收入预算、日常支出预算和专项(业务)支出预算。

1. 编制收入预算要将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数字测算要详实有据、准确可靠。

2.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要按项目编列,并详细说明测算依据,将项目按轻重缓急顺序排列,重点项目排在前面,学校在综合安排预算时,根据财力情况,将按各部门的项目排序分配预算,首先保证学校重点项目的实施。

3.参照省教育厅预算编报的有关规定,2019年预算专项资金都要设定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不可或缺的内容。通过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和审核,清理无效、低效专项,保障重点支出需求。

4.加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相关部门要认真、全面、真实地编制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坚持“先有预算、再进行采购”的原则,各部门应在年初编列相关采购预算,才能在执行中实施采购;当年批准的采购预算,年底前仍未启动采购程序的,省财政将收回采购预算。

三、预算主要内容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学校统筹安排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一)学校统筹收入预算

凡有各类收入项目的部门,应加强收入的预测分析,按本部门的预计收入编报。

1. 财务处:财政资金拨款、学生的学费及其住宿费收入等;

2.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各类成教学生学费收入;

3.学科建设与科研处:科研事业收入总额(包含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的预计数据);

4. 基础教育教师干部学院教师培训部、校园长培训部:各类培训收入;

5.其他预计在2019年有收入的学校各部门。

(二)学校统筹支出预算

学校统筹支出预算包括正常维持项目预算和专项项目预算。部门支出预算按经费划拨归口管理的范围,由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编制。

1.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由人事处编报;

2. 办公经费、交通费及教学业务费等日常经费原则上本次不再申报,学校将本着“只减不增”的原则对各二级单位日常经费按定额分配进行测算编制。如较2018年有较大变动,填报附表2进行说明并重新申报;

3.后勤保障运行支出及维修费用由后勤服务集团编报;

4. 本科教学工程、新建专业建设费、教改立项、科研配套费、重点学科建设、学生奖助学金、学生活动费等业务经费,根据业务性质,分别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编报;  

52019年新增专项(项目)预算,按归口部门进行上报;2018及以前年度专项经费因项目未实施而又确需实施的或因其他原因未及时办理支出手续的,应附有关说明并重新申报以纳入2019预算。

四、时间安排:

各部门报送的预算申请表请在附件中下载,预算申请表需加盖本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主管院领导审定签字,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18年1217日之前报送财务处。

 

联系人:徐洁    电话:81530071    电子邮箱:1029932516@qq.com                                         

 

  财务处    

                                     2018年1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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