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3-19 08:29:32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4〕6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及有关国家合作奖学金项目等十大类。

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各项目选派简章、选派办法,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查询(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

二、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1. 项目简章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

2. 网报时间:2023 年 4月10日—4 月30日

3. 申报人员: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三、申报材料

二级单位推荐意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申报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

四、申报要求

1. 请二级单位以“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候选人选拔和推荐,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把好关口,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得推荐。

2. 请申报人员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无误,于4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所在学院或二级部门推荐意见”纸质版及电子版(word版,内容不超过500字)至指定邮箱ssygjc@163.com

联系人:李子瑶

 话:029-81530213

 箱:ssygjc@163.com

 址:长安校区德勤楼514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联系我们

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东街69号 邮编:710061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101号 邮编:710100

联系邮箱:dzbgs@snsy.edu.cn

微信公众号

微信视频号

学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