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9-09-07 11:10:31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改善学校专任教师的办公条件,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为副教授职称(含)以上人员配备办公电脑,按照学校规定,各学院要为所有配备对象腾退准备专门房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梳理相关人员和电脑配备需求信息,准确填写电脑配备申请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于9月11日16时前交国资处416室。国资处将根据各学院报送清单逐一核实场地、人员,报学校领导审批后展开配置。
联系人:张杰、韩鸣 联系电话:8153006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7日
上一条:关于为部分专任教师配备电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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